公司始終堅持致力于廢舊資源利用、環境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用,加大自主研發,發展循環經濟,使其減量化、再利用和資源化。
一、基礎信息
單位名稱:長春一汽綜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220101723195163L
法定代表人:隋修才
生產地址:長春市汽車產業開發區革新路318號
聯系方式:0431-85906235
二、排污信息
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、排放方式、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、排放濃度和總量、超標情況,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、核定的排放總量。
主要污染物:COD、氨氮;
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:污水處理后經長春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新開河,執行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中二級排放標準;
執行的排放限值:化學需氧量(COD)為150mg/L,氨氮(NH3-N)為25 mg/L;
核定的排放總量:化學需氧量年允許排放量503噸,氨氮年允許排放量50噸;
2018年處理工業廢水:2971055噸,排放廢水(去除再生水和中水):2650552噸;
2018年年均排放濃度:COD為47.32 mg/L,NH3-N為10.49 mg/L;
2018年排放總量:COD為125.42噸,NH3-N為27.8噸;
2018年沒有超標情況發生;
排放方式:連續排放;
排放口數量:廢水排放口1個,廢氣排放口(非甲烷總烴)1個。
廢氣監測:對廢乳化液處理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進行了四次監測,包括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監測,沒有超標情況發生;
噪聲監測:執行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3類標準要求,每半年一次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監測,2018年沒有超標情況發生;
三、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
廢乳化液處理設施2018年8月4日通過環保自主驗收,目前運行情況良好。廢液處理產生的氣體主要為非甲烷總烴,收集后的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,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出。
工業廢水經生化處理后達標排放,總出口設有污水在線自動監控系統,并與環保部門聯網,每兩個小時監測一次,由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運營,2018年全年運行情況良好。
四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
綜合工業廢水環評批復文號:長環建【2017】46號;
綜合工業廢水驗收文號:自主驗收;
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文號:2201060041;
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批復文號:吉環審證字[2018]90號。
排污許可證變更情況:原由吉林省環境保護廳頒發的排污許可證(臨時)到2017年12月1日已到期,新版排污許可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《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》、《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》、《排污許可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(2017年版)》的要求,污水處理行業排序在2019年完成。
五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
編制的《長春一汽綜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,于2018年10月10日實施,并于2018年10月11日在長春市環境監察支隊備案;
具體見附件。
六、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
無
附件一、應急預案文本;
附件二、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;
附件三、環境自行監測方案。
附件三 長春一汽綜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環境監測方案(2019).doc
附件四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文本。